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昆明市市级机关干休所、昆明老年大学呈贡校区)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3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5年对单位驾驶员实行每月包干奖励政策,故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昆明市市级机关干休所、昆明老年大学呈贡校区)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昆明市市级机关干休所、昆明老年大学呈贡校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5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昆明市市级机关干休所、昆明老年大学呈贡校区)开展一所两院即市级机关干休所和市委18号,市政府528号院退居二线市级老领导服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昆明市市级机关干休所、昆明老年大学呈贡校区)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用于保障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考察活动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昆明市市级机关干休所、昆明老年大学呈贡校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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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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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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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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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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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运行费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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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接待费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