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是主管全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副县以上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贯彻离退休干部“八项”制度,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
4、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正常运转,确保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得到落实,并针对新问题提出政策意见、建议。
5、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和市属单位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年大学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级机关干休所)、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昆明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的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人来电来信来访,指导、督促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
7、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幸福新昆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发挥离退休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指导和抓好离退休干部社团管理,负责开展离退休干部先进评选表彰。
8、对全市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9、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抓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
10、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抓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
11、负责老干部信息宣传工作,组织编印《昆明老干部工作》。
12、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1、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2、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3、对离退休干部的统计管理,4、为老干部提供活动场所及交流平台,5、为企业离休干部提供服务,6、为全市离退休干部提供学习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昆明老年大学
3.昆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级机关干休所)
4.昆明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度收入合计262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8.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5.42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度支出合计262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79万元,占总支出的76.78%;项目支出609.38万元,占总支出的23.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委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1.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委老干部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3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部用于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老年大学办学、企业离休干部待遇的落实、活动中心和干休所的服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1.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2%。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和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2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预算的242.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3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老干局的车辆增加,出车次数也增幅明显,出国经费因省委老干部局临时安排的出国考察,在年初并未申报预算,因此实际发生数大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28万元,占15.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1万元,占75.2%;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占8.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97万元。全年跟随市委省委老干部局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跟随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考察澳大利亚的养老工作;参加法国国际老年大学会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51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省委老干部局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外省老干系统来访人员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系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1.11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的增加,车改后全市市级老领导用车均由我局安排,租车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以及在职人员五险一金,为维持正常办公的其他办公经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