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工作职责
[作者:老干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5 13:47来源:]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号)和《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改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主管全市休干部和级机关副县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县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第三条 中共昆明市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离退休干部作人员的培训

三)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宣传,选树先进典型

四)负责全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组织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阅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指导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五)负责接待处理全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

  (六)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协调指导全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七)负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各直属单位;指导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干休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实施“云岭·春城银发人才二次开发工程”。

九)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