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购买2023年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的计划
[作者:老干局发布时间:2023-06-15 15:30来源: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昆明市委老干部局购买微信公众号

管理维护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委老

你单位报来购买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计划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 购买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02号令、《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此函。

   昆明市财政局

     2023年615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关于购买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市委老干部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目录代码E17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三、主要内容

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内容的编辑及政务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微信公众号认证、资料完善等。

适时更新自定义菜单。

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常规内容的日常采集、信息发布、图片美化、活动图片设计、数据管理工作。

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意见反馈、信息收集。

及时参与活动策划,提供创意,并为线上互动成行提供相应功能,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提供一份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年度运营报告,包括平台关注量、访问习惯、访问人群等信息。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年初预算中的全市老干部综合服务经费。

五、承接标准

每周发布2次推文,每次不超过6条。

六、目标要求

)必须是取得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的新闻单位。

(二)指定服务专员对我单位提供运营维护和信息发布服务。

(三)严格按照我单位要求发布信息,未经确认,不得修改、增删提供的文字图片信息。

(四)按照我单位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完成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维护和美化。

(五)对我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内容执行严格保密制,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散布和传播。

(六)不转载其他媒体上不允许转载的内容,也不发布非法或违规信息。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