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政府购买
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的计划的复函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你们报来的“购买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的计划”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购买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服务的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此函。
昆明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8日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档案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目录代码B10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三、主要内容
(一)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内容的编辑及政务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微信公众号认证、资料完善等。
(二)适时更新自定义菜单。
(三)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常规内容的日常采集、信息发布、图片美化、活动图片设计、数据管理工作。
(四)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意见反馈、信息收集。
(五)及时参与活动策划,提供创意,并为线上互动成行提供相应功能,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六)提供一份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年度运营报告,包括平台关注量、访问习惯、访问人群等信息。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2024年年初预算经费。
五、承接标准
每周发布1次推文,每次不超过8条。
六、目标要求
(一)必须是取得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的新闻单位。
(二)指定服务专员对我单位提供运营维护和信息发布服务。
(三)严格按照我单位要求发布信息,未经确认,不得修改、增删提供的文字图片信息。
(四)按照我单位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完成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维护和美化。
(五)对我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内容执行严格保密制,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散布和传播。
(六)不转载其他媒体上不允许转载的内容,也不发布非法或违规信息。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