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700301000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2.充分发挥“五和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取得新突破。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77场次122155人。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去年全市未成年人触法涉罪人数为488人(依据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统计盖章数据),与2022年685人相比,下降28.7% 。参加首次讯问人数987人,参加后续讯问386人;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社会背景调查211人,提出司法分流建议211人,办案机关采纳分流建议210人;应邀参加庭审48人;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38人;未司项目办组织帮教233人(含上年接转),明显转化终止帮教157人,继续进行帮教76人。昆明市关工委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赵久诗等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2.“五老”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发展。各级关工委部署开展“乡村振兴‘五老’行动”“乡村振兴,关工助力”等活动,把科技培训、结对关爱等传统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紧密融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各地着力抓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了乡村振兴青年骨干培训、农村青年乡土实用人才培养行动等项目。东川区针对易地搬迁青少年制定《“雏鹰护航”暨东川区关心关爱易地搬迁青少年成长成才二十条措施》,助力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家庭教育促进工作迈出新步伐。积极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成家校社育人合力。着力打造晋宁月山社区家庭预防教育示范点,组织实施“月山彩虹计划”,常态化开展家庭预防、亲子教育、关爱维护等系列活动35场,服务青少年2000余人。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教育和隔代家长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各级关工委深入开展“‘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推出“树家风、育新人”“好家风、我行动”等一批弘扬红色家风、优良家风的活动载体。
4.为青少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关工委积极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会同民政、扶贫办、妇联等部门,分别通过“爱心助你上大学”“春风助学”“雨露计划”等活动筹集款项及物资,重点资助家庭困难及特殊青少年。2022年,全市各级关工委共募集资金481.6万,物品11899件,资助救助困难家庭儿童6507人,形成全社会互帮互助、扶贫济困良好氛围;多地关工委开展寒暑假托管班和兴趣班,开展陪伴成长、作业辅导、体验教育等志愿活动,助力“双减”。
5.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取得新成果。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呈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示范站建设,融入最后一公里,以学校、社区为单位开展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启动实施“十百千青少年心理健康计划”,年内已开展咨询服务20场次。各地关工委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五老”护苗行动,盘龙区关工委依托一站式保护中心,开展反家暴、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多种主题教育活动,嵩明县开展“加油,女孩”关爱青春期女童项目,西山区关工委“五老”持续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绿色网吧”义务监督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助力维护青少年网络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5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59万元,降低2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59万元,下降28.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下降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7万元,占总支出的71.93%;项目支出46.63万元,占总支出的2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56万元,下降21.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8万元,增长18.07%;项目支出减少64.85万元,下降58.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下降原因为:青少年群体活动减少,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是春城希望专项经费及中华魂专项经费,通过项目表达青少年状态,宣传中央思想,引领关工委工作动态。包含司法项目办及青少年法教示范基地专项经费10万元、关工委队伍建设专项经费14.1万元、中华魂专项经费13万元、市关工委暨乡镇关工委返聘老领导专项经费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6.56万元,下降21.89%,主要原因是:青少年群体活动减少,项目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关工委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5%。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一年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一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6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相应的工作业务减少,机关运行费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内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不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及预计年度执行中从其他市级部门接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上年结转。
3.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700301111